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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二届山东省老龄主题 摄影大赛的通知 # g! Z5 }. v' b" s5 B
各市老龄办、文联、摄影家协会,各有关单位: 为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,提高关爱老年人的自觉性,表现老年人积极有为的生活状态,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老年文化建设,省老龄办、省文联、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“第二届山东省老龄主题摄影大赛”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主题 本届大赛的主题是“家有老人是一宝”。老年人不仅是社会的宝贵财富,也是家庭的宝贵财富。他们对家庭付出的心血和作出的贡献是无可比拟和不可磨灭的,他们在家庭中具有根本的凝聚力和传承作用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,搞好家庭建设,对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管理具有重要作用。本届老龄主题摄影大赛,主要反映老年人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和贡献,以及家庭成员尊老敬老的感人事迹,促进家庭和谐美满幸福,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 二、组织机构 “第二届山东省老龄主题摄影大赛”由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、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主办,山东省老年人摄影家协会协办。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组成大赛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,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老龄办老年活动处。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。 三、参赛范围 省内摄影爱好者,年龄、身份不限。 四、参赛办法 (一)由各市老龄办、各市文联或摄影家协会组织初选,并报送参加复赛的作品。省直机关和各大企业自行组织初选,报送作品数量不限。社会参赛作品直接报组委会办公室,经初选后参加复赛。 (二)参赛作品为近两年以来,即自2012年1月至本次大赛截稿日期拍摄的能够反映该主题的作品。 (三)省老龄办、省文联联合在报刊和省老龄办、省文联、省摄影家协会网站发布大赛启事。 (四)各市于7月15日前完成初赛,并确定参加省复赛作品。初赛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。 (五)复赛作品报送截至时间为7月31日。 (六)复赛于8月上旬进行。复赛结束后,由主办单位在济南举行获奖作品展览。 五、参赛要求 (一)参赛作品要求真实、生动、感人,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。 (二)参赛作品一律署真实姓名。凡发现或被举报代拍等问题,经组委会核实,取消参赛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。 (三)使用任何方法合成的作品均不得参赛。 (四)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。 (五)组委会对所有获奖的作品可展览、出版、宣传使用,不再另付稿费。 六、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彩色、黑白均可。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,JPEG格式,大小不低于2M,长边不低于800像素。组照一般不超过6张。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,可对影调和色彩等做适度调整,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。作品可加文字说明。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,包括: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身份证号、通讯地址、电话号码、邮编、电子信箱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等。 七、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由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。一等奖5名,二等奖8名,三等奖10名,优秀奖30名,入选奖50名。一、二、三等奖作品发给奖金,分别为500元、300元、200元。 获奖作者作为作者申请加入山东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。 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,在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,并刊登部分获奖作品。 本次大赛设组织奖,由组委会研究确定。 附件:《第二届山东省老龄主题摄影大赛报名表》 联系人:韩继平 0531-82050037 0531-82901969 电子信箱:lnhdc@163.com 山东省老龄办 山东省文联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2014年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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